东方航空怎么办托运 东方航空托运规定
温馨提示:
1、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件行李的*大重量不得超过国际航线规定的重量;
2、以上行李的规格(包括体积与重量),均为航空公司所能接收的*大值,并非免费行李额,您需要为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进行付费;
3、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东航同意方能托运;
4、托运行李要用行李箱或其它合适的容器包装,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压力,以保证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输;对于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东航可以拒绝作为托运行李收运和/或不承担损坏的赔偿责任。
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作为行李托运时有以下限定条件:
(1)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
(2)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是等于24%时,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3)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时、小于或等于70%时,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
托运行李包装:
(1)两件以上的包件不应捆为一件;
(2)行李上不应附插其它物品;
(3)竹篮、网兜、绳子、草袋、塑料袋等不应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对于本项所列物品,旅客不得将其放置在行李当中或携带进入客舱,否则,东航有权拒绝为之提供运输服务:
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
(1)爆炸品;
(2)气体,包括易燃和非易燃无毒气体、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易燃物质;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7)放射性物质;
(8)腐蚀性物质;
(9)杂项危险品。
管制刀具
(1) 指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符合本条件1.3.1除外;
(2) 中国民族自治地区的少数民族旅客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刀具,只适用于始发站和终点站均在民族自治地区内的航班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且不得带入客舱。
其它物品
(1) 重量、体积、包装、形状或性质不适合运输的物品;
(2) 活体动物:野生动物或/和具有形体怪异或具有易于伤人等特征的动物,如蛇等,符合本条件1.3.9规定的除外;
(3) 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如未做妥善包装的榴莲等;
(4) 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
(5) 磁性物质;
(6) 具有麻醉、令人不快或其它类似性质的物质;
(7) 国家法律、法规和东航规定不适宜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托运行李中夹带或放置货币、流通票证、有价证券、汇票、易碎或易损物品、易腐物品,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金银制品、古玩字画、绝版视频、绝版印刷品或手稿、样品或其它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旅行证件、电脑及配件、个人通讯设备及配件、个人电子数码设备及配件等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以及个人需要定时服用的处方药。
限制运输的物品
管制刀具以外的钝器、利器和类似的物品可以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但包装要适当;上述物品不得带入客舱。
旅行途中所需的药品或化装品,如含酒精的药剂,润发剂和香水。
放在易腐物品内的干冰。
含有酒精的饮料。
玩具枪须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不得带入客舱。
精密仪器、电器、金属、批量物件等类物品,应作为货物托运,此类物品的重量不计入免费行李额内。
每位旅客手提行李中的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均需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盛载,总量相加不超1公升。
旅客旅行中使用的电动轮椅。
服务犬。包括:辅助犬、导盲犬、助听犬。
用于狩猎和体育运动的枪支和弹药,托运武器单位必须提供其公司认可证明及省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枪支运输许可证,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不得作为自理行李或随身物品带入客舱。枪支必须卸下子弹和扣上保险并妥善包装,弹药的运输按危险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
大型乐器等不适宜在航空器货舱内运输,且重量、体积超过非托运行李的限制规定的物品,可单独付费带入客舱占座,由旅客自行保管,并独自承担保管责任。
锂电池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托运行李
行李一经向东航交运,东航为每件托运行李签发一张行李牌。
旅客应该在行李被收运之前贴上姓名或便于识别的其它个人标记。
托运行李将与旅客同机载运,如果在特殊情况下无法同机载运,东航将向旅客说明,并将托运行李改在下一航班载量许可的情况下运达。
托运行李要用行李箱或其它合适的容器包装,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压力,以保证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输;对于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东航可以拒绝作为托运行李收运和/或不承担损坏的赔偿责任。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 千克,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东航同意方能托运。
托运行李交付
旅客应在航班到达后,立即在机场凭行李牌的识别联领取行李。必要时,应交验客票。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客在领取行李时,未提出书面异议,视托运行李已经按照运输合同完好交付。
东航凭行李牌的识别联交付行李,对于领取行李的人是否确系旅客本人,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东航不承担责任。
旅客在领取行李时未能出示行李识别联,则该旅客必须出具足够的证明以确定其对行李的权利。必要时东航可要求旅客出具相应的承诺书,保证承担由于领取上述行李而可能给东航造成的任何损失或费用责任。
若旅客未立即领取行李,东航从行李到达的次日起可向旅客收取行李保管费。对于旅客行李中的易腐物品,东航出于公共卫生考虑有权在行李到达24小时后予以处理。
旅客行李延误到达后,东航将立即通知旅客领取,也可直接送达旅客。
自行李到达的次日起,超过90天仍无人认领,东航可按照无主行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