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务服务如何登记准生证 办理攻略
据成都高新微信报道,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后的《四川省生育登记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4月20日正式实施。明天起,网上就可自主办理生育服务证了!
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
*条 为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科学把握出生人口态势,精准提供妇幼健康、优生优育的服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
第三条 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
第四条 办理生育登记的情形:
1.夫妻生育*个子女的;
2.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本条所称夫妻包括再婚夫妻。
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的,不适用生育登记。
第五条 生育登记的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现子女信息等。
第六条 生育登记实行全程网上登记办理。
公民可登录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务服务移动APP或者关注“四川政务服务”“健康四川官微”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也可凭夫妻一方身份证明,在全省任一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办理登记。公民完成生育登记后,如需《生育服务证》,可直接在线打印。
第七条 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指导群众办理生育登记,并及时将生育登记信息提供给辖区内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为办理生育登记的公民提供相关公共卫生服务。
第八条 禁止在生育登记过程中收取费用或者搭车收费,不得将生育登记与公安入户、儿童入学、婚检、孕检等挂钩。
办理指南看过来↓↓↓
成都市生育服务证登记指南
登记对象
1、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的;
2、双方都不是本市户籍,但其中一方有本市居住证的;
3、部队驻地在市内的现役军人;
4、涉外婚姻中其中一方为市内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
登记情形
1、夫妻生育*个子女的;
2、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本条所称夫妻包括再婚夫妻,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的,不适用于本登记。
登记内容
生育登记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现子女信息等。
登记渠道
1、网上自主登记。
符合登记条件的群众登陆12356.scwjxx.cn网站,根据提示自主登记,遇到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85429816咨询。
2、在卫健便民工作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网络办理流程
1、登陆12356.scwjxx.cn(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中打开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选择“网上登记”。
2、按提示内容填写信息。
3、成功后,点击“办件查询”并打印即可。
新修订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
有五点变化要知道
前置条件变化:
新修订的《办法》取消前置条件审核,夫妻(含再婚夫妻)凭身份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码登记,并提供7X24小时网上自主登记。生育服务登记可以在生育前,也可以在生育后。
登记对象变化:
1、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的;
2、双方都不是本省户籍,但其中一方有本省居住证的;
3、部队驻地在省内的现役军人;
4、涉外婚姻中其中一方为省内户籍或持有本省居住证的;